电梯门外汉对电梯事故频发的控诉

近段时间,电梯(扶梯)安全事故频发,既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关注,更引起了一些专业研究或从事电梯行业的人员的沉思和反省,比如一位以非电梯从业者但热爱研究电梯的人士就对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发表了看法,在各个电梯论坛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山东恩易楼层显示器为您整理了文章重点部分,请诸君对此做出自觉判断:

关于电梯安全问题的奇谈怪论和陈词滥调——“大部分人对电梯不了解引发电梯故障”。

日X电梯公司东莞分公司工程部Z部长说:“安全使用电梯的前提是要充分了解电梯”——对电梯必须“了解”,还要“充分”,这是安全使用电梯的“前提”;你没有这个“前提”,就别想使用电梯;电梯是给那些“充分了解电梯”的人使用的。

长沙至X电梯公司售后服务部D部长,倒是通情达理,开了一个“电梯知识讲堂”,让大家先“了解电梯”,然后分享电梯。这位部长这样教训人们:“很多人都认为之所以会有电梯故障,就是因为电梯质量不合格,其实不然”,“引发电梯故障的原因有很多,但常规原因也就那么几点,差不多都是人为因素”,“大部分人对于电梯还是不甚了解的,也就是因为这些不了解,引发了许多电梯故障”。

某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办公室Z主任说得更加直接:“很多事故看起来是设备问题,但真正造成伤亡的还是人为因素”。Z主任这句话明明白白:非人为因素(设备因素)造成的伤亡事故都不是真的,或者说非人为因素都不会造成伤亡事故的。Z主任还教导乘客“要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人为因素”多么可怕,你没有“防范意识”就不要乘电梯,说不定你自己会不知不觉制造一单事故;最有效的“防范”就是不乘电梯,懂吗。

三位行家说出了一个“道理”:大众对电梯无知导致电梯事故!

天啊,原来那些被电梯事故杀死的、致伤致残的、致昏致呆的、被吓到“以后不敢乘电梯”的人,竟然是因为自己对电梯“不了解”或了解不“充分”,与“设备问题”(电梯质量)没有关系!怪谁?活该!谁叫你使用电梯之前不参加尊部长的“电梯知识讲堂”学习班,谁叫你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警告:“大部分人”没有资格使用电梯!

还有一些怪论:

有人将电梯下坠分为“真坠”和“假坠”。何谓“假坠”,据说就是下坠发生后电梯的“自救功能”发挥作用使下坠停止。对于2009年7月15日发生在东莞市的那次电梯事故,质监部门和电梯公司负责人拍档唱了一段双簧:质监部门认为“电梯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电梯公司负责人认为“电梯下滑其实是启动了自救运行功能”,“是电梯的‘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正常启动”。他们无视乘客脑震荡、脊髓震荡、住院7天的事实,硬是不承认是下坠事故。

所有这些奇谈怪论都是经不起推敲的胡言乱语。譬如,你要乘客“防范”,那么防范对象是什么?难道是“防范”“人为因素”?是乘客自己“防范”自己?又譬如,“电梯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自救功能”救什么?什么都没救,倒是将乘客“救”进了医院!是电梯自己救自己而不至于散架?荒唐!“不存在质量问题”还需要救吗?

山东恩易楼层显示器文章大意如此,把电梯事故频发的原因从个人身上剥离出来,从电梯电梯设计/电梯制造/质量监察上寻找突破口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比要求乘客学会了解电梯,学习电梯常识和自救本领而言,显然,电梯设计/制造/监察要做的还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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